证券代码:300176 证券简称:派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5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更改、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4 日15:00至2019年3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众创金融街1号楼20层公司会议 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张林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8日、3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公告。 9、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网络投票方式)5人,代表 股份106,333,8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45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6,331,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7.45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005%。 参加会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股份256,2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6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议案进 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333,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2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远见精密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6,333,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7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49%;反对 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张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6,332,51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4,914 股 张林先生获得当选。 3.02 选举桂博文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6,331,71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4,114 股 桂博文女士获得当选。 3.03 选举余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6,331,71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4,114 股 余军先生获得当选。 3.04 选举马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6,331,71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4,114 股 马潇先生获得当选。 3.05 选举谢瑜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6,331,71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4,114 股 谢瑜华先生获得当选。 3.06 选举黄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6,331,71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4,114 股 黄平先生获得当选。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以下三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 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叶代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6,331,71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4,114 股 叶代启先生获得当选。 4.02 选举彭春桃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6,332,51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4,914 股 彭春桃先生获得当选。 4.03 选举何惠华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6,331,71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4,114 股 何惠华女士获得当选。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 选举李勇旗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6,331,71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54,114 股 李勇旗先生获得当选。 5.02 选举陈元元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06,332,51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4,914 股 陈元元女士获得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程俊鸽律师、梁健薷律师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