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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海达: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2019-06-13  

						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19-058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06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现

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 2018 年 0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公司于 2018 年 04 月 13 日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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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

    3、公司于 2018 年 05 月 0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

案》,确定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 1,979 万股,授予激励对象共

481 名,授权日为 2018 年 05 月 04 日,行权价格为 12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权条件均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4、公司于 2019 年 04 月 0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部分的相关规定,

向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00 万股,确定授权日为 2019 年 04

月 04 日,行权价格为 14.90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分别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均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均已成

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

    5、公司于 2019 年 06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

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


                               2
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期授予部分的期权数量将调

整为 2,751 万股,行权价格将调整为 7.985 元/股;预留部分的期权

数量将调整为 150 万股,行权价格将调整为 9.919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分别就

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激励计划本次调整的事项

    由于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公司股本于 2018 年

05 月 31 日增加至 66,945.3916 万股。此外,公司对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等待期内离职的 5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 145 万股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对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

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公司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

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首期授予部分的期权数量将

调整为 2,751 万股,行权价格将调整为 7.985 元/股;预留部分的期

权数量将调整为 150 万股,行权价格将调整为 9.919 元/股。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

    首期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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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Q0×(1+n)=(19,790,000 股-1,450,000 股)*(1+0.5)=

27,510,000 股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

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首期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价格调整:

    P=(P0-V)÷(1+n)=(12.00-0.022)元/股÷(1+0.5)=7.985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派息、

转增股本调整后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

    (2)预留部分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Q=Q0×(1+n)=1,000,000 股*(1+0.5)=1,500,000 股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

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价格调整:

    P=(P0-V)÷(1+n)=(14.90-0.022)元/股÷(1+0.5)=9.919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派息、转

增股本调整后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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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上调整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宜根据期权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等相

关规定执行,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

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且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调

整计算准确,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股权激励计划》

及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也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对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中海达董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系按照《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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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中海达卫

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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