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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邦国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18-095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
 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财
 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文件”),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
 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
 务报表。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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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
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二)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的先后顺序进行调整,同时简
化部分项目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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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
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进行的合理
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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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
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