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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腾邦国际: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5-16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78            证券简称:腾邦国际           公告编号:2019-039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
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邦国际”或“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形成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在中国深圳腾邦国际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福田保税区桃花
路 9 号腾邦集团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
票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 接受网络投票,使用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 15:00 期间接
受网络投票。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5 月 9 日。

    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5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5,560,6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207%。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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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69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9%。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 194,940,7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1.6201%。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19,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
东委托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61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006%。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钟百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与会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95,419,5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278%;反对 14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79.7241%;反对 14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20.27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5,419,5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278%;反对 14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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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5,419,5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278%;反对 14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

       4、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95,419,5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278%;反对 14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

       5、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419,5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278%;反对 14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79.7241%;反对 14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20.27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6、审议通过了《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55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 79.7241%;反对 14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7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79.7241%;反对 14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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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20.27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

    股东腾邦集团有限公司、股东钟百胜先生、股东段乃琦女士、股东乔海先生、
股东周小凤女士为此议案关联股东,以上五位股东合计持有 194,864,706 股,已全
部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419,5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278%;反对 14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79.7241%;反对 14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20.27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向非银行机构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414,9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255%;反对 14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4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79.0631%;反对 14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20.93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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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95,419,5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99.9278%;反对 14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 0.07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 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5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79.7241%;反对 14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 20.27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罗增进律师、王晶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腾邦国际商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5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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