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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达: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8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18-077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26 日-2018 年 12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26 日 15:00-2018 年 12 月 27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审议事项等,与发布的股
东大会通知所载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方春凤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0 人,代表
公司股份 203,187,7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637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203,186,681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0.63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 人,代表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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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260,3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252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3,187,7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6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 203,186,6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含网
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表(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7%;反对 1,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3%;弃权 0 股。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彭玉辉律师、王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华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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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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