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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四方达: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7-17  

						证券代码:300179               证券简称:四方达       公告编号:2019-074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11 日和 2019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
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
过 7.18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19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87%,最高成交价
5.2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16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999,541.00 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
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7 月 16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19,249,612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9,812,403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