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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佐力药业: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07-13  

						 证券代码:300181                 证券简称:佐力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9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0,064,84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51%;解
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66,607,41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94%,其
余的3,457,432股在股东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7月17日(星期二)。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售股的上市情况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2015]1231 号 ) 的 核 准 ,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70,064,848股。其中,向俞有强发行3,457,432股,向德清县乌灵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发行23,216,652股,向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行20,225,974
股,向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1,582,395股,向长城国融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1,582,39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本次发行新增70,064,848 股股份上市日为2015年7月17日,限售期为本次发
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36个月。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限售情况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
  1      俞有强                                                   3,457,432        36个月
 2       德清县乌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216,652    36个月
 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5,974    36个月
 4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582,395    36个月
 5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582,395    36个月
                     合   计                       70,064,848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538,56万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为60,862.48万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60,862.48万股,其中,有限售流
通股21,142.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4%,无限售流通股39,719.80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65.2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份锁定期承诺
       本次发行对象俞有强、德清县乌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城国融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投资者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佐力药业股票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资金来源及关联关系承诺
       德清县乌灵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承诺,
本次参与认购的产品认购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真实、完整,符合法律、
法规及证监会有关规定,认购资金中不存在任何结构化融资的安排,且不会以补
充协议或任何其他方式将资产管理计划调整成分级投资结构。认购人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佐力药业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等关联方之间不存在
任何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关系。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
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二),可上
市流通股票数量为 66,607,416 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0,064,8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 5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本次申请解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号                                                  除限售数量            通数量
                                                                                     注1
1    俞有强                       129,890,463           3,457,432                0

     德清县乌灵股权投资合伙企
2                                  23,216,652       23,216,652             23,216,652
     业(有限合伙)

3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5,974       20,225,974             20,225,974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4                                  11,582,395       11,582,395             11,582,395
     (有限合伙)

5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582,395       11,582,395             11,582,395

              合计                196,497,879       70,064,848             66,607,416

     注 1 :俞有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3,457,432 股。截至目前,其本次解除限售的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其余四位
股东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非流通股      211,426,826.00 34.74%         141,361,978.00 23.23%
         高管锁定股             141,361,978.00 23.23%         141,361,978.00 23.23%
        首发后限售股             70,064,848.00 11.51%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7,198,022.00 65.26%         467,262,870.00 76.77%
三、总股本                      608,624,848.00 100.00%        608,624,848.00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
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所做的股权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