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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佐力药业:独立董事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01  

						                 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问询后,现就此发表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8年上半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
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18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除《2018年半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十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中所述的担保事项外,不存在其他重大对外担保情
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
供担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上半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
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如实反映了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袁   彬                    陈智敏             曹   凯




                                                    2018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