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成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0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
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 年 4 月 30 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企业 2019 年度中期
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 号的规定编
制执行。根据财会[2019]6 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
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 号通知附件 1 和附件 2
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会[2019]6 号文件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如下变动:
项目 调整事项
(1)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
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4) 新增“专项储备”项目反映高危行业企业按国家规定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的期末账面价值。
(1) 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
目, 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2)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
利润表项目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3)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
损失(损失以“—”列示)”。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
现金流量表项目
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
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在外
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的金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
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的调整,符合会计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