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载波: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06
证券代码:300183 证券简称:东软载波 公告编号:2018-040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2:00,在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开发区创新大道 17 号东软载波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
试制中心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54,397,1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09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
份 254,358,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08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38,2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由董事长崔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总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4,395,49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9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
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37,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406%;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59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54,391,496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7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5,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33,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85.3831%;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4.616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青
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9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