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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裕重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禹城通裕新能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17-051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禹城通裕新能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的情况概述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近日收到了与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以下简称“威海银行德州分行”或“债

  权人”)签署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禹城通裕新能源机械铸造有限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以下简称“通裕新能源”或“债务人”)在威海银行德州分行办理的融资
 事项提供担保。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授

 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在总额度12亿元内的银行综合授信相互提供担保

 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已于2017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年4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公司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0)。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通裕新能源在威海银行德州分行办理的融资
 事项提供的担保属于上述担保范围。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名称:禹城通裕新能源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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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秦士东

    注册资本:叁亿零肆佰叁拾柒万贰仟玖佰玖拾捌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1 日

    经营范围:大型锻造及新能源用锻钢坯料、铸钢件、有色金属及合金铸造(以

上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种类的除外)生产、销售;废钢、废合金(不含危险废物)
收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出版物进口)。

    主要财务状况: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9,798.49                 94,157.79
      净资产                 32,606.48                 33,578.70
       项目               2015 年 12 月末              2016 年度
     销售收入                90,161.16                 83,084.74
      净利润                 1,259.76                    972.23
    资产负债率                 59.14%                    64.34%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签署时间:2017 年 8 月 4 日。

    (2)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债权
金额:4,000 万元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保证合同》之主债权,包括

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
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债权为

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两年。保证人同意《保证合同》项下借款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合同重
新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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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银行授信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及各

子公司在总额度 12 亿元内的银行综合授信相互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已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银行授信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该事项
已经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相互提供担保事项

的总额度为1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
24.03%。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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