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7 证券简称: 永清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9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10 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 313,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83%。 2、本次回购注销股份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839 元/ 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7.555 元/股。本次回购的限制性 股票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 手续。 3、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48,530,285 减少为 648,217,285 股。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201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 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2、2015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5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5 年 10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24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7.4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1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向 200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79.09 万股,授予价格为 17.62 元/股。2015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 2015 年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 5、2016 年 4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并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7.62 元/股的价格对黄 强、李争志、罗新星共 3 名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6、2016 年 5 月 11 日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即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5,873,795 股为基数,向公司在册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公司总股本由 215,873,795 股变更为 647,621,385 股,又因公 司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6,500 股,公司总股本减至 647,604,885 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2,785,400 股调整 为 8,356,200 股。 7、2016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和预留部分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回购价 调整为 5.864 元/股,同时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47,400 股。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确认,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 律意见书。 8、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郭倩琪、黎海靓共 2 人因个人 原因已经离职,根据《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 2 人合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 12,000 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达成,激励计划涉及的 195 名激 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03,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3860%,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 锁事宜。 9、2017 年 01 月 11 日,公司披露公告《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1 月 13 日,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计 195 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03,260 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 0.3860%;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47,380 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694%。 10、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届 满,第二次解锁条件已达成,激励计划涉及的 188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可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31,2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49%,同意公司按 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 的相关解锁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 期届满,第一次解锁条件已达成,激励计划涉及的 2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 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6,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89%,同意公司 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 相关解锁事宜;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首 次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 5.839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回购价格调整为 7.555 元/ 股;最后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原 激励对象隆玉周、周大杰、邓雄、张彬、高玉梅、肖德晟、伍梦絮、周紫平、靳 长军、李海辉共 10 人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 述 10 人合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13,000 股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其中 隆玉周、周大杰、邓雄共 3 人为公司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合 计持有未解锁股份 145,000 股;张彬、高玉梅、肖德晟、伍梦絮、周紫平、靳长 军、李海辉共 7 人为公司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未解锁股 份 168,000 股 。 回 购 注 销 完 成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648,530,285 元 减 少 为 648,217,285 元。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对预留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确认,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 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原激励对象隆玉周、周大杰、邓雄、 张彬、高玉梅、肖德晟、伍梦絮、周紫平、靳长军、李海辉共 10 人因个人原因 已经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根据公司《激励 计划》第十一章规定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永清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后注销”,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 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 因上述激励对象已离职,同意回购注销上述 10 人合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 313,000 股。其中 3 人为公司原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 持有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145,000 股;7 人为公司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合计持有未解锁限制性股票 168,000 股。 2、本次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 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 应的调整。 2016 年 5 月 11 日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即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15,873,795 股为基数,向公司在 册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公司 2017 年 7 月 14 日实施了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10 派 0.25 元)。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规定,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 行了调整,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由 5.864 元/股调整为 5.839 元/股,预留部分的 回购价格由 7.58 元/股调整为 7.555 元/股。 3、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 1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313,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83%,回购资金总额为 2,076,427 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 313,000 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三、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 595,805,322 91.87% 0 595,805,322 91.91% 件流通股 有限售条 52,724,963 8.13% -313,000 52,411,963 8.09% 件流通股 总计 648,530,285 100% -313,000 648,217,285 100% 特此公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