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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清环保: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8-06-08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等相关材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但由于
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较多,公司正在继续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
行沟通和协商,交易方案涉及的具体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和完善。鉴于上述原因,
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申请继
续停牌。

    3、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推进,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

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 2018

年 06 月 09 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一个月。

    4、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的相关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独立董事(签名):袁定江     洪源   曹越


                                               2018 年 06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