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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清环保: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19-09-12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相关材料,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王迪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王迪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查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

个人简历,我们认为:王迪光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其提名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

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袁定江、洪源、曹越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