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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清环保: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09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认真阅读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

次临时会议相关材料,现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
    我们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审议了《关于 2019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议案》。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2019 年度与深圳永
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增加 4000 万元。

    公司本次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需要,属于正常的业务筹划, 能更好的满足公司的项目分包和实施的需求,其交
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增加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
司日常经营所需,且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
联董事王峰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袁定江     洪源    曹越



                                                  2019 年 10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