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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亚柏科: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协议转让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变更进展的公告2019-07-04  

						  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9-56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协议转让事项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变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亚柏科”)于
 2019 年 4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
 公司控制权变更及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永芳、滕
 达,股东李国林、刘冬颖、卓桂英、苏学武、韦玉荣以下简称(以下简称“转让
 方”)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125,475,942 股股份转让给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投智能”),同时,公司股东李国林、刘冬颖与国投智能签署了《表决
 权委托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 54,048,632 股所对应的表决权授权给国
 投智能行使。上述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完成后,国
 投智能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5,475,942 股,占《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公司
 总股本的 15.79%,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79,524,574 股,占《股
 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公司总股本的 22.59%。国投智能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情况

     2019 年 6 月 10 日,国投智能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
 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第 199 号),对
 国投智能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收到国投智能发来的告知函,国投智能已取得国务
院国资委《关于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316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
国投智能协议受让郭永芳、卓桂英、李国林、刘冬颖、苏学武、韦玉荣、滕达等
7 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美亚柏科 125,475,942 股股份;本次协议受让完成后,
美亚柏科总股本为 804,410,709 股,其中国投智能持有 125,475,942 股股份,占总
股本的比例为 15.5985%。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以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股份转让协议》
自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签署且本次交易已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
主管部门(如需)批准后生效,《表决权委托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同日生
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务院国资委
的批准,《股份转让协议》以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已经全
部满足,《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业已生效。

       三、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持
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本次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相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协议受让厦门市美亚
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316 号)。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