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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尔利: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17年上半年跟踪报告2017-09-06  

						 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度跟踪报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上半年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101869160
保荐代表人姓名:劳旭明
                                    联系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5 楼
                                    联系方式:13764574545
保荐代表人姓名:严强
                                    联系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5 楼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        公司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持
件                                 续督导期”)发布如下主要公告:
                                   (1)1 月 4 日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的公告。
                                   (2)1 月 7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现场检查
                                   报告。
                                   (3)1 月 12 日
                                       重大经营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
                                       关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公告。
                                   (4)1 月 14 日
                                       重大经营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
                                   (5)1 月 25 日
                                       2016 年年度业绩预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汇恒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定
                                   向增发股份以及公司参与认购的公告;
                                       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创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
                                   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关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事项的独
                                   立意见。
                                   (6)2 月 28 日
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度跟踪报告

                                   2016 年度业绩快报。
                               (7)3 月 8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报告书的修订说明公告;
                                    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方案的公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摘
                               要;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回复;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苏州汉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反馈意见的答复;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的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反馈意见之专项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意
                               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独立意见。
                               (8)3 月 16 日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9)3 月 23 日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
                               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10)3 月 30 日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11)3 月 31 日
                                    2017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016 年年度报告;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16 年年度审计报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度跟踪报告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2016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
                               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 年跟踪报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之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
                               见;
                                    2016 年度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
                               况鉴证报告;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的专
                               项说明;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赵旦);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俞汉青);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吴海锁);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李晓慧);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高允斌);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付铁);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2)4 月 21 日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3)4 月 22 日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4)4 月 27 日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15)5 月 4 日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的公告;
                                   关于实施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摘
                               要;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修订稿);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6)5 月 24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度跟踪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7)6 月 1 日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18)6 月 2 日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
                                   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交割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
                                   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19)6 月 9 日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6 月 21 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
                                   上市报告书摘要;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
                                   上市报告书;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保荐代表人已对上述公告预先进行审阅。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无。
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
章制度的情况
                                       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
                                 事工作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 度》、《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
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制度)                           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突发事件处理制度》、《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财
                                 务管理制度汇编》、《印章管理制度》、《内部问责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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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行政人事制度汇编》、《子
                                  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均得到有效执行。
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2016 年 6 月,维尔利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新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及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账号:493668633641),中国光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支 行 ( 账 号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76610188000231276),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
                                  (账号:406010100100458051)。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有募集资金账户余
                                  额为 851,923,191.75 元(含扣减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募集
                                  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9,356,991.75 元)。
                                      在持续督导期内,每月由银行抄送对账单,保荐代
                                  表人现场查询 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十三次会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
                                      不适用。
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
                                      不适用。
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事项如下:
                                      2017 年 3 月 8 日,德邦证券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反馈意
                                  见之专项核查意见》及《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司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
                                  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2017 年 3 月 31 日,德邦证券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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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意见》。《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之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
                                       2017 年 5 月 24 日,德邦证券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017 年 6 月 1 日,德邦证券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
                                   意见》。
                                       2017 年 6 月 2 日,德邦证券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
                                   资产交割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17 年 6 月 21 日,德邦证券出具了《德邦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
                                   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
                                       无。
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除外)

                                       公司不存在需要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的情形,保荐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人也未曾向交易所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
                                       不适用。
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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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3、内部控制                          无                                不适用
4、内部审计制度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
                                     无                                不适用
使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对外投资                          无                                不适用
9、股权变动                          无                                不适用
10、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11、重大诉讼                         无                                不适用
12、投资者关系管理                   无                                不适用
13、发行人或其聘请
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4、其他(包括经营
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
重大变化情况)




      三、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解决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李月中 2011 年 3 月 4 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避免非       是              不适用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常州德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李月中 2016 年 12 月 14 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       是              不适用
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股东蔡昌达、蔡卓宁 2014 年 3 月 8 日出具了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管理交易的承诺。
    公司股东包玉忠、单芳、杜锦华、顾晓红、郭媛媛、
季林红、李崇刚、钱建峰、唐亮芬、夏永毅、徐燕、徐瑛、
杨猛、叶超、俞兵、张菊慧、徐严开、陈卫祖、张群慧、
                                                           是              不适用
2016 年 12 月 14 日出具了股份限售承诺:若标的股份登记
至其名下之日其持有汉风科技股权未满十二个月,则自标
的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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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标的股份;若标的股份登记至其名
下之日其持有汉风科技股权达到或超过十二个月,则自标
的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标的股份。
    公司股东陈正昌、戴利华、黄宝兰、黄美如、雷学云、
李为敏、林健、缪志华、孙罡、薛文波、杨文杰、殷久顺、
曾红兵、张炳云、张贵德、张剑侠、张林、朱国富、朱志
平 2016 年 12 月 14 日出具了股份限售承诺:若标的股份
登记至其名下之日其持有都乐制冷股权未满十二个月,则
                                                          是            不适用
自标的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标的股份;若标的股份登记至
其名下之日其持有都乐制冷股权达到或超过十二个月,则
自标的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在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标的股份。
    公司股东陈卫祖、徐严开、张群慧 2016 年 12 月 14
日出具了业绩承诺:维尔利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对汉风科技
增资 20,000 万元后,汉风科技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是            不适用
年度、2019 年度净利润(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500.00 万元、5,000.00
万元、8,000.00 万元和 11,800.00 万元。
     公司股东陈正昌、戴利华、黄宝兰、黄美如、雷学云、
李为敏、林健、缪志华、孙罡、薛文波、杨文杰、殷久顺、
曾红兵、张炳云、张贵德、张剑侠、张林、朱国富、朱志
平 2016 年 12 月 14 日出具了业绩承诺:维尔利在本次交
易完成后替都乐制冷补缴 5,001 万元注册资本后,都乐制       是            不适用
冷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净利润
(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 1,000.00 万元、2,000.00 万元、3,100.00 万元
和 4,400.00 万元。
    公司股东包玉忠、单芳、杜锦华、顾晓红、郭媛媛、
季林红、李崇刚、钱建峰、唐亮芬、夏永毅、徐燕、徐瑛、
杨猛、叶超、俞兵、张菊慧、徐严开、陈卫祖、张群慧、        是            不适用
2016 年 12 月 14 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及
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股东陈正昌、戴利华、黄宝兰、黄美如、雷学云、
李为敏、林健、缪志华、孙罡、薛文波、杨文杰、殷久顺、
曾红兵、张炳云、张贵德、张剑侠、张林、朱国富、朱志        是            不适用
平 2016 年 12 月 14 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
易及资金占用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度跟踪报告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人或
                                                无。
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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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维尔利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 年上半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劳旭明          严   强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