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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尔利: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0-15  

						证券代码:300190            证券简称:维尔利            公告编号:2019-093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资子公司宁德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维尔利”)拟向

顺泰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公司为宁德维尔利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不超过 5 年。

    2019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德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担保

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宁德维尔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8 日
    3、注册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闽东东路 10 号(东海商务广场)9 幢 2 层 2F
    4、法定代表人:黄技伟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餐厨废弃物治理;废弃油脂的提纯、加工与销售。水污染治
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土壤修复治理;
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污水处理技术服务,
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施工;垃圾填埋场地的改造和利用;垃圾再生资源的回收、销
售和综合利用;垃圾处理工程的建设、运营管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承包;

环保设备的安装;环保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环保设施、环保设备的
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环保设施设备、环卫设施设备的开发、生产、
推广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德维尔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宁德维尔利100%股权。宁德维尔
利主要负责公司宁德餐厨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该项目目前尚在建设期。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宁德维尔利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科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3,847,460.06           60,143,707.01

负债总额                    2,725,412.68            39,344,955.59

净资产                      21,122,047.38           20,798,751.42

科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945,378.97             -323,295.96

净利润                      -945,378.97             -323,295.96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维尔利拟向顺泰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公司拟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4,000 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

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宁德维尔利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够
为宁德维尔利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有助于支持宁德餐厨项目的建
设。

       宁德维尔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
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宁德维尔利的业务发展,拓宽其融资渠
道,优化其债务结构,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宁德维尔利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
控制,该项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
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审批担保总额为 121,935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底经
审计净资产的 33.69%,实际担保额度为 69,959.97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底经审
计净资产的 19.33%,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为 125,935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4.80%,无其他
对外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八、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