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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斯伍德: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0-11  

						证券代码:300192         证券简称:科斯伍德         公告编号:2017-084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17年10月11日(星期三)下午1:30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98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贤良先生主
持会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
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授权委托书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对网络
投票的统计,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4人,其中现场
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人,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
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13人。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
代表股份98,876,0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7652%%,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
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90,8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4521%,通过网络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代表股份
8,036,0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132%。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条
件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

    2.1 交易标的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 交易对方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3 交易方式及资金来源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4 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5 股权交割及相关安排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6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7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8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9 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 违约责任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1 决议有效期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
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
备考财务报表>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案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
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公司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128号文第五条相关
标准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
8000万元融资业务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区东桥支行申
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8,876,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036,0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张颖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