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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斯伍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300192          证券简称:科斯伍德          公告编号:2020-014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1: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申路98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09:15至2020年3月27日15:00的任
意时间。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贤良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名,
所持(代表)股份数94,811,8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89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计1名,代表股份93,574,6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795%。因本次会议的议
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持有公司股票93,574,681股的关联股东吴贤良先生出席了
本次现场会议,但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回避表决。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计14名,所持(代
表)股份数1,237,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101%。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人,代表股份
1,23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1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
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
1,23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101%。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
决议:

    1、逐项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1 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数量
    关联股东吴贤良先生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29%;反对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9.692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 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
    关联股东吴贤良先生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29%;反对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9.692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3 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限售期安排
    关联股东吴贤良先生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29%;反对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1,23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99.692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顾泽皓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
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