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17-08-18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7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22 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 379,012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07,686,090
股减少为 507,307,078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56 元/股。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5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
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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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
4、201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和《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以 2015
年 5 月 22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62,000
股限制性股票。
5、2015 年 7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
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发生的授予对象为 130 人,实际
授予的股票数量为 9,006,300 股。
6、2016 年 1 月 1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
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6 年 1 月
11 日作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2 万股预留
限制性股票。
7、2016 年 4 月 12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工作。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对象为
12 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数量为 125.25 万股。
8、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激励对象共计 127 人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7,718,568 股申请解锁,同意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427,020 股。
9、2017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
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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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共计 10 人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460,500 股申请解锁,同意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共 253,250 股。
10、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符合解锁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计 117 人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5,587,256 股申请解锁,同意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379,012 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7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已获受的未解锁限制性股
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12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B,
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当年计划解锁额度的 80%,未能解锁部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
销;2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C,第二个解锁期的未解锁额度不得
解锁,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数量
2015 年 10 月,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本次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9,012 股。
3、回购注销的价格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 7.89 元/股。2015 年
10 月,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2016 年 5 月,公司实施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29926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2017 年 5 月,公司实施了 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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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根据《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
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上述人员未解锁股份的 2015 年度现金分红已发
放,2016 年度现金分红目前由公司代管,未实际派发,因而调整后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为 3.56 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9,012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公司已向上述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553 号”
验资报告。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 507,686,090 股减少为 507,307,078 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1,999,951 27.97 -379,012 141,620,939 27.92
股权激励限售股 6,619,766 1.30 -379,012 6240754 1.23
高管锁定股 135,380,185 26.67 0 135,380,185 26.6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65,686,139 72.03 0 365,686,139 72.08
三、总股本 507,686,090 100.00 -379,012 507,307,078 100.00
五、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注销申请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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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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