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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士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2019-03-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1222 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作为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士科技”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审
计机构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
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
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
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14 号)核准,公司 2011
年 3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50 万股,
发行价为 26.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70,75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人民币 62,476,25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1,408,273,750.00 元,另外扣除
其 他 上 市 费 用 人 民 币 7,511,875.0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400,761,875.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1 年 3 月 17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

                                       1
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0982 号验资报
告。
    截 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人 民 币
1,531,241,093.63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75,665,958.02 元;于 2011 年 3 月 17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31,241,093.63 元(含先期投入人民币
75,665,958.02 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177,631,903.32 元;本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8,932,941.06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6,085,625.75 元。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1 年 4 月,
本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2011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运达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人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2011 年 10 月 12 日,本公司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
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问题。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丽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
支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广场支行四个专项账户,其中公司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户为:443066089018010053066;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丽景支行账户为:4000031529200353008;公司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账户为:511607017018010060208;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

                                       2
       限公司九龙广场支行账户为:440101040011284。2016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收益,公司拟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将原存放于交通银行深圳宝安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部分超募资金及募投项
       目结余资金(含银行利息)转存至新的专户。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已注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账户、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九龙广场支行账户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丽景支行账户。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                       44306608901801005                         18,623.20         活期存款
     安支行                                                  3066                       55,800,000.00            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758867685042                       267,002.55          活期存款

          合 计                                                                         56,085,625.75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的差异,系利息、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四、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总额                                       140,076.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3,124.1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募集                                          截至期 项目达
                             是否已                                                                                   是否
                                        资金                             截至期末累 末投资 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变更项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                             计投入金额 进度(%)可使用                           是否发生重
                             目(含部          资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
                                     投资                                   (2)        (3)=     状态日                         大变化
                             分变更)                                                                                 效益
                                     总额                                             (2)/(1)      期

承诺投资项目

                                                                                                        2012 年
1、深圳坪山逆变焊机扩产项
                              否      25,667.00      25,667.00                    25,236.10      98.32 6 月 30 18,343.37       是    否
目
                                                                                                            日

2、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目       否        4,863.00      4,863.00                     4,771.22      98.11 2013 年                 N/A   否


                                                                 3
                                                                                                   6 月 30
                                                                                                     日

                                                                                                   2013 年
3、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     否       7,943.70     7,943.70                     5,388.77   67.84     12 月            7.30   否    否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8,473.70      38,473.70                    35,396.09                      18,350.67

超募资金投向

                                                                                                   2012 年
1、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
                            否       5,716.00     5,716.00                     5,091.57   89.08 8 月 31        384.24       否    否
产基地项目
                                                                                                     日

                                                                                                   2013 年
2、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否       5,400.00     5,400.00                     4,636.44   85.86 6 月 30                     N/A   否
                                                                                                     日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108,000.00     108,000.00       30,000.00   108,000.00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19,116.00     119,116.00       30,000.00   117,728.01                        384.24

             合计                157,589.70     157,589.70       30,000.00   153,124.10                      18,734.9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和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分别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2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    年 8 月 31 日达到可使用状态,但由于受到行业及下游市场需求的影响,项目所属子公司生产经
项目)                      营困难,项目未达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全资子公司成都
                            佳士科技有限公司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16 万元用
                            于增资全资子公司成都佳士科技有限公司,以实施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于2012
                            年8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投资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
                            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4,2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
                            的议案》,同意追加投资超募资金 1,200 万元用于营销中心场地购置。追加投资完成后,该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总投资额为 5,400 万元。该项目于 2013 年 6 月 30 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用进展情况                  3、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8,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度,公司已经完成了超募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
                            4、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回超
                            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和《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深圳坪山
                            逆变焊机扩产项目、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目、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和营销中心
                            及品牌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转超募资金账户管理,同意终止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并将
                            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转入公司超募资金账户管理。截至报告期末,专户余额资金已转入超
                            募资金账户。


                                                             4
                           5、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 亿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5年度,公司已经完成了超
                           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6、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 亿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度,公司已经完成了超
                           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7、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使用超募资金3亿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度,公司已经完成了超募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截至2011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7,566.60万元,业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11869号《关于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
及置换情况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确认,共置换资金7,566.60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不适用
动资金情况

                           1、深圳坪山逆变焊机扩产项目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为铺底流动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产生少量结
                           余。
                           2、深圳焊接工程中心项目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为为了配合综合实验室的建设,公司引进部分高
                           标准实验设备,从而对原有设备购置方案进行了微调,总体上降低了设备购置成本。
                           3、成都佳士焊割成套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为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整了部分生产设备的购置。
的金额及原因               4、营销中心及品牌建设项目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为根据行业市场情况以及对广告投放效果的评
                           估,公司主要通过在机电市场及经销商门店进行品牌宣传,而未按计划在电视媒体及高速公路
                           上进行广告投放,从而大大降低了品牌宣传及品牌建设服务费。
                           5、重庆内燃发电焊机项目出现结余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受下游行业建设进度放缓、产品需求量下
                           降,以及产品销售困难、子公司重庆运达科技有限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的影响,公司决定终止该
                           项目的建设。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2016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进行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公司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去向
                           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其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5
    2018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
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七、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1203 号),认为:佳士科
技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佳士科技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8 年度,佳士科技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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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范金华              杨家林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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