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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佳士科技: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3-05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5 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截至 2019 年,已
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
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
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其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
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于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
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再次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
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
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2018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为 543.72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70,0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
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合伙人数量:196 人
    2、注册会计师数量: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 699 人。
    3、从业人员数量:6119 人
    4、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周珊珊女士和刘伟明先生(简历后附)
    (三)业务信息
    1、2018 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 万元
    2、2018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 万元
    3、2018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 万元
    4、2018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家
    5、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6、是否有涉及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周珊珊女士、风险管理合伙人包铁军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珊
珊女士和刘伟明先生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人员简历后附)。
    (四)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
管措施 19 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珊珊女士和刘伟明先生最近三年均无受到任何的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专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
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
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机构。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
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
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
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5 万元。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
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5、《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5 日
附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简历


    1、项目合伙人简历
    周珊珊女士: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具有中国注
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25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曾先后在深圳市金鹏会计师事务
所、深圳市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
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副所长、合伙人。主持和参与了数十家上市公司和大
型国有企业的会计报表审计、企业股份制改造、IPO 项目、盈利预测和管理咨询
等业务。
    2、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简历
    包铁军先生: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风险管理合伙人,具
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23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曾先后在株洲鼎诚会计
师事务所、华证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在审计、企业改制、
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2015 年 11 月转入风
控部任风险管理合伙人,专职从事复核工作。
    3、签字会计师简历
    周珊珊女士:详见“项目合伙人简历”。
    刘伟明先生: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具有中国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 10 年以上的执业经验。曾先后在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
经理。对 IPO 项目、企业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