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福安药业: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7-11-03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7-060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
收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姓名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黄   涛    董事、副总经理         23,491,587              1.97%

 2       冯   静        副总经理            486,699                0.04%


 3       孙永平         副总经理            392,850                0.03%


 4       洪荣川         副总经理            328,500                0.03%


 5       周旭东         副总经理            296,700                0.02%

 6       余雪松         财务总监            225,000                0.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2、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拟减持数量     减持数量占公司
序号   股东姓名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方式
                    (不超过)      总股本的比例

 1      黄    涛     5,870,000         0.49%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2      冯    静      121,600          0.01%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

 3      孙永平        98,100           0.008%         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

 4      洪荣川        82,100           0.007%         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

 5      周旭东        74,100           0.006%         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

 6      余雪松        56,200           0.005%         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

             注: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从 2017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止)。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拟减持股份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
       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
       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
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拟减持股份人员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