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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安药业:关于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 公司部分高管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即从 2017 年 11 月 25 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24 日止),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
价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洪荣川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进展的告知函》,截止 2018 年 5 月 16 日,洪荣川先生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
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
    2、股份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洪荣川         集中竞价     2018 年 5 月 16 日         6.15        82,100     0.0069%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无限售条件
   洪荣川
                    流通股

                                328,500       0.0276%        246,400        0.0207%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洪荣川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
毕。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
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洪荣川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