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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荣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治海)2019-04-25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治海)

     本人作为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
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发展等相关
情况,认真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体
现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就本人在 2018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6 次,召开股东大会 7 次。
     2、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审议议案,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
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故本人对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议案共发表独立意见 15 次:
     1、2018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公
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印刷产业并
购基金支付基金管理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2、2018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公
司《关于收购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签订物
业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北瀛再生资源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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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天津长荣健豪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3、2018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就公
司《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8 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7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天津长荣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天津艺俪源云印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4、2018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公
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代建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
意上述议案。
     5、2018 年 6 月 1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就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6、2018 年 6 月 6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公司
《关于使用已规划募集资金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7、2018 年 6 月 1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
公司《关于海河基金份额转让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8、2018 年 8 月 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公
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长荣华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签订
海河基金合伙权益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9、2018 年 8 月 2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
公司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募
集资金 2018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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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资产池业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10、2018 年 9 月 3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
公司《关于海河基金合伙权益转让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
意上述议案。
     11、2018 年 11 月 9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就
公司《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12、2018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就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13、2018 年 11 月 30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就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14、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就公司《关于收购桂冠包装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
上述议案。
     15、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就
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我同意上述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以上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的
长期发展需求。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专业委员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委员会工作制度的
相关要求,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参加相关会议及日常工作,考察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履行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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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各项会
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
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对公司发展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在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生产经
营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等进行了检查,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
立董事职责。
     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
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
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
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积极学习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
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本人认为,2018 年度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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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未来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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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治海(签字)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