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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海股份:关于201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7-07-19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鹏威先生、杨国文先生提交的《关于2017年中期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及承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
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2017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比例送转方案基本情况

    1、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鹏威先生及杨国文先生
 提议理由:
     基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公司稳定的生产经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了
 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杨鹏威先生及杨国文先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
 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公司 2017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                      10

                公司以 212,248,038 股为基数,以公司股票发行溢价收入所形成的资
 分配总额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212,248,03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424,496,076 股。
                若董事会审议 2017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
 提示      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相关利润分配政

策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相关规定。

    3、高比例送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1)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我国玻璃纤维行业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主要来自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的拉

动。国际市场的扩大,给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留下发展空间,国内市场的增长,

主要源自于下游领域的快速发展。随着玻纤市场增长趋势明朗,预计2016~2020

年全球玻纤需求复合增速在6%左右,而在风电、交通等需求带动下,我国玻纤

行业需求增速更高,预计未来五年的复合增速8~10%。目前我国玻纤行业呈现如

下几个特点:人均消费远低于发达国家,市场空间增长潜力巨大;出口依存度高,

玻纤制品深加工不足;外资企业掌握高端玻纤制品核心技术及生产工艺;下游需

求广泛,热点轮番登场。

    (2)公司发展阶段

    未来随着玻纤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和深入,国内及国外对玻纤的需求依旧将

保持稳定的增速。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从玻纤生产、玻纤制品深加工到玻纤复

合材料制造的完整产业链的玻纤企业,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通过

对产业链的优化及对产品的开发创新,将继续保持稳步健康发展。

    (3)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要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采取柔性生产方式。销售部与国际贸易部
根据订单签订情况、生产销售情况、库存情况,结合车间生产能力,向生产调度
中心填报销售计划或订单;生产调度中心根据销售计划或订单,向生产部门下达
生产计划单,调整生产线产品品种及规格,同时向采购部下达材料采购计划单,
并通知检验、仓储等相关职能部门。

    公司的销售模式上,内销产品采用直销模式,利用报刊杂志等广告方式,直

接面对终端客户销售。外销产品采用“经销商+展会”模式。一方面由经销商采购

公司产品,以“常海”品牌进行销售;另一方面通过国际、国内定期行业展会展示

产品、接洽国外客户。

    (4)经营业绩增长情况

    近年来公司产销规模逐年扩大,经营业绩保持稳步增长。

    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606.43万元,同比增长36.26%;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为21,354.42 万元,同比增长45.39%。

    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791.98万元,同比增长16.61%;归属于母公

司的净利润为25,762.73 万元,同比增长20.64%。

    (5)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随着公司“环保型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原年产 70,000 吨 E-CH

玻璃纤维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4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技改项目”等

募投项目陆续改扩建,预计明年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扩大,销售收入将相应增加。

    同时,公司将继续巩固短切毡的领先地位,稳步提升其市场份额;作为国内

湿法薄毡的龙头企业,公司未来将重点实施湿法薄毡扩张战略,积极在国内市场

开拓新的应用领域,并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消除技术瓶颈,打破国外核心技术壁

垒,提升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大力发展与汽车轻量化,轨道交通相关的

热塑性连续纤维复合材料,确立公司产业发展新核心。

    (6)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实际控制人杨鹏威先生于 2017 年 2 月 9 日通过继承方式获得公司股票
10,800,000 股;于 2017 年 7 月 3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4,200,000 股。

    除上述股份变动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的持股未发生变动。

    2、本次高比例送转方案披露后 6 个月内减持计划:

    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

来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

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预计每股净

资产、每股收益等指标将相应被摊薄。

    2、2016 年 8 月 22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0,248,038 股,限售期为 12 个

月。2017 年 8 月 22 日,上述股份可上市流通。

    3、本次送转方案是公司控股股东的提议,尚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在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鹏威先生及杨国文先生提交的《关

于 2017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及承诺》后,通知董事并对该预

案进行讨论。5 名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参与讨论,一致

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

司业绩稳定,不会造成不良影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综上,同意此项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

事会审议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时投赞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鹏威先生及杨国文先生承诺:在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投赞成票。
    3、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杨鹏威先生及杨国文先生签字的《关于 2017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提案及承诺》;

    2、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