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长海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本次发行相关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情 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42号)核准,江苏长海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248,038 股,发行价格为39.51元/股,已于2016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锁定期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02,708 12 个月 2 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55,808 12 个月 3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15,363 12 个月 4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36,953 12 个月 5 杨鹏威 3,037,206 12 个月 合计 20,248,038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和杨鹏威均承诺: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自交易完成之日起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 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8月22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0,248,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4%;本次解 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0,248,0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4%。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单位:股 本次可实际 序 限售股份持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证券账户名称 上市流通数 备注 号 有人名称 股数量 限售数量 量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 1,898,254 1,898,254 1,898,254 - 合 博时基金-兴业银行-上 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 1,265,502 1,265,502 1,265,502 - 司 博时基金-建设银行-博 时基金吉鑫 2 号特定多 556,821 556,821 556,821 - 博时基金管 1 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博时睿利定增灵活 303,721 303,721 303,721 -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博时基金-民生银行-博 时岳升定增 2 号资产管 278,410 278,410 278,410 - 理计划 常州产业投 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 2 资集团有限 4,555,808 4,555,808 4,555,808 - 公司 公司 天治基金-浦发银行-爱 天治基金管 3 建信托-爱建天治浦发 1 4,315,363 4,315,363 4,315,363 - 理有限公司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申万菱信资产-工商银行 申万菱信(上 -华融信托-华融远策定 4 海)资产管理 2,737,059 2,737,059 2,737,059 - 增优势组合单一资金信 有限公司 托 申万菱信资产-工商银行 -远策定向增发 16 号资 1,094,778 1,094,778 1,094,778 - 产管理计划 申万菱信资产-工商银行 -深圳金晟硕恒创业投资 205,116 205,116 205,116 - 中心(有限合伙) 董事、 5 杨鹏威 杨鹏威 67,077,904 3,037,206 3,037,206 总经 理 合计 84,288,736 20,248,038 20,248,038 - 4、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 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限售解禁后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本次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1,922,307 48.02% -20,248,038 81,674,269 38.4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0,325,731 51.98% 20,248,038 130,573,769 61.52% 三、总股本 212,248,038 100% 0 212,248,038 1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海股份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非公 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长海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长海股份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长海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 伟 陈菁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