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4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20,248,0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0,248,03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8月22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42号)核准,江苏长海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248,038 股,发行价格为39.51元/股,已于2016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限售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锁定期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02,708 12 个月 2 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55,808 12 个月 3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15,363 12 个月 4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36,953 12 个月 5 杨鹏威 3,037,206 12 个月 合计 20,248,038 --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州产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和杨鹏威均承诺: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2、自交易完成之日起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 已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对其也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8 月 22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0,248,0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4%;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20,248,03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54%。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明细表: 单位:股 限售股份持有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 本次可实际上 序号 证券账户名称 备注 人名称 数量 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1,898,254 1,898,254 1,898,254 - 博时基金-兴业银行-上海兴 1,265,502 1,265,502 1,265,502 - 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建设银行-博时基 金吉鑫 2 号特定多个客户资 556,821 556,821 556,821 - 博时基金管理 1 产管理计划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时睿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 303,721 303,721 303,721 - 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基金-民生银行-博时岳 278,410 278,410 278,410 - 升定增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常州产业投资 2 常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55,808 4,555,808 4,555,808 - 集团有限公司 天治基金-浦发银行-爱建信 天治基金管理 3 托-爱建天治浦发 1 号集合资 4,315,363 4,315,363 4,315,363 - 有限公司 金信托计划 申万菱信资产-工商银行-华 融信托-华融远策定增优势 2,737,059 2,737,059 2,737,059 - 组合单一资金信托 申万菱信(上 申万菱信资产-工商银行-远 4 海)资产管理 策定向增发 16 号资产管理计 1,094,778 1,094,778 1,094,778 - 有限公司 划 申万菱信资产-工商银行-深 圳金晟硕恒创业投资中心 205,116 205,116 205,116 - (有限合伙) 董事、总 5 杨鹏威 杨鹏威 3,037,206 3,037,206 3,037,206 经理 合计 20,248,038 20,248,038 20,248,038 - 4、公司董事会承诺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 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限售解禁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本次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1,922,307 48.02% -20,248,038 81,674,269 38.4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0,325,731 51.98% 20,248,038 130,573,769 61.52% 三、总股本 212,248,038 100% 0 212,248,038 1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海股份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非公 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长海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长海股份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长海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