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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海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每10股分
红金额÷10股,即81,740,075.80元=408,700,379股×2元÷10 股。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
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
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81,740,075.80元÷424,496,076股=0.192558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
息价格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2558元/股。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获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刊登于2019年5月11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
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
相关权利。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5,795,697股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

    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408,700,379股为分配基数
(公司总股本424,496,076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股票数量15,795,697股),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000元(含税,其中,A股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外战略投资者、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1.800000元;持有非首发前限售股、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先按每10股派现金2.000000元,待投资者减持
股票时,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1,740,075.80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424,496,076股,权益分
派后公司总股本为424,496,076股,总股本未发生变化。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
购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分配基数发生变
动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已回购股份),公司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3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57                     杨鹏威
   2               01*****820                     杨国文
   3               01*****773                     李荣平
   4               01*****203                     杨鹏威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16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机构: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咨询电话:0519-88712521

    咨询传真:0519-88712521

    咨询联系人:范福美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