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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海股份: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9-06-27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2019 年 6 月 26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的 9,305,397 股股份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
份将用作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
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4,496,076 股变更为
415,190,679 股。

    本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
日(2019 年 6 月 27 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
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
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
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9 年 6 月 27 日至 2019 年 8 月 10 日,工作日 9:00-11:00、14:00-16:00;
    2、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联系人:范福美

    联系电话:0519-88712521

    联系传真:0519-88712521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塘桥村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13102

    3、其他:

    (1)以快递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