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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汉生态: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1-04-28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1-007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名               务
王斌               独立董事          因公务请假                                                         刘鸿雁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扬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芸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346,010,946.78               332,578,865.85                    304.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或股
                                                  1,249,940,578.53               228,978,645.88                    445.88%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0.30                        4.97                    308.45%
                 股)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1,992,661.48                   -231.5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7                   -148.94%
                 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元)                         144,510,940.58                90,434,075.36                     59.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680,012.95                13,352,265.68                     54.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0.29                     55.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0.29                     55.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4%                       7.81%                       0.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8.50%                       7.74%                       0.76%
              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540,000.00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8,000.00
所得税影响额                                                                            -60,300.00
                             合计                                                      341,700.00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7,206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陈彩英_                                                                     597,526 人民币普通股
胡一帆_                                                                     418,06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新股C1                                       312,600 人民币普通股
陶梦捷_                                                                     311,800 人民币普通股
顾国绵                                                                      306,6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以民_                                                                     255,800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盛嘉润恒投资有限公司_                                                   228,8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巧文_                                                                     225,760 人民币普通股
赵建平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微_                                                                       1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刘水                               0                0      31,795,396       31,795,396 首发承诺           2014 年 3 月 29 日
深圳市木胜投资
                                   0                0       5,115,090        5,115,090 首发承诺           2014 年 3 月 29 日
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新投资
                                   0                0       2,424,240        2,424,240 首发承诺           2014 年 3 月 29 日
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风险投资有
                                   0                0       1,212,120        1,212,120 首发承诺           2014 年 3 月 29 日
限公司
广州山河装饰工
                                   0                0       1,212,120        1,212,120 首发承诺           2014 年 3 月 29 日
程有限公司_
无锡力合创业投
                                   0                0       1,212,120        1,212,120 首发承诺           2014 年 3 月 29 日
资有限公司
张衡_                              0                0       1,036,658        1,036,658 首发承诺           2014 年 3 月 29 日
陈阳春                             0                0         859,335          859,335 首发承诺           2012 年 3 月 29 日
杨锋源                             0                0         682,012          682,012 首发承诺           2012 年 3 月 29 日
魏国锋                             0                0         289,855          289,855 首发承诺           2014 年 3 月 29 日



                                                                                                                          2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周扬波                         0                0          119,352         119,352 首发承诺        2012 年 3 月 29 日
郑媛茹_                        0                0          102,302         102,302 首发承诺        2012 年 3 月 29 日
首次公开发行网
                               0                0        3,100,000        3,100,000 网下配售       2011 年 6 月 29 日
下配售股份
     合计                      0                0       49,160,600       49,160,600       -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比期初增长 880.76%,主要是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0 万股,收到募集资金
所致。
2、预付账款:本期期末比期初增长 105.32%,主要为预付材料采购款和劳务费用增长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比期初增长 55.41%,主要为随着业务的扩张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增长及工地备用金增加所致。
4、存货:本期期末比期初增长 29.27%,主要为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余额增长增加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本期期末比期初增长 35.35%,主要为支付梅县大坪镇苗圃租金和梅县大坪镇苗圃前期投入支出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本期期末比期初增长 48.19%,主要为增加流动资金向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借款 2,000 万元所致。
7、应付账款:本期期末比期初减少 47.13%,主要为本期支付较多前期到期应付账款所致。
8、预收账款:本期期末比期初减少 79.91%,主要为前期预收款项本期均开工并进行了相应的工程结算,部分预收账款根据
结算转入收入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比期初减少 66.49%,主要是本期支付了年末计提的职工薪酬,本期期末为 3 月应付职工薪酬。
10、应交税费:本期期末比期初增长 35.90%,主要为本期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比期初减少 58.47%,主要是本期支付了前期往来单位代垫的部份款项所致。
12、股本:本期期末比期初增长 33.65%,主要为 3 月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0 万股所致。
13、资本公积:本期期末比期初增长 1,106.98%,主要为 3 月份以 67.58 元/股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0
万股,扣除发行费用以后的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59.80%,主要是公司本期生态修复和园林绿化工程收入两部份业务收入均呈现增长,业
务规模和施工能力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56.67%,主要是公司本期业务收入增长相应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64.60%,主要是公司本期业务收入增长所致。
4、管理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81.31%,主要为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人员储备费用和日常费用相应增长,同时为保持技
术领先优势,加大研发投入,增加了管理费用。
5、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234.36%,主要为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短期借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585.40%,主要本期保证金、工地备用金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7、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70%,主要是本期收到贷款贴息金额较上期政府补贴金额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30%,主要是本期对外捐赠金额较上期增加所致。
9、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53.86%,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较上期增长所致。
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54.88%,主要为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45.58%,主要为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同时加强了工程项目结算管
理、及时进行工程进度款和应收账款的回收。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67.87%,主要为本期其他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少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78.32%,主要为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本期材料采购较上年同期增
加,且支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26.82%,主要为公司增加人员储备和业务规模增长,相应的人
员工资和支付劳务费用增长所致。
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242.73%,主要为公司业务规模增长,支付工程保证金、工地备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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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及其他费用增长所致。
6、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59.92%,主要为本期支付购建固定资产等金
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新增金额全部为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50 万股收到相应募集资金所致。
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3,534.84%,主要为公司本期向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借款 2,000
万元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100%,主要为本期未偿还银行贷款。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117.98%,主要为公司本期支付银行利息较上年同期增长
所致。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 749.75%,主要为公司本期支付保函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业务回顾
2011 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团队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带领全体员工不断克服生产经营中的各种困难,强化经营管理,团结进
取,努力拼搏,实现了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施工项目为中粮集团湖南长沙北纬 28 度景观绿化工程、顺
德区陈村镇中心公园景观工程、龙岗区龙城公园工程、龙岗区红花岭公园工程、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南段绿化景观提升
工程等项目。
2011 年 1—3 月,公司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44,510,940.58 元,比去年同期 90,434,075.36 元增长 59.80%;实现净利润
20,680,012.95 元,比去年同期 13,352,265.68 元增长 54.88%。截止 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34,601.09 万元,比期初
33,257.89 万元增长 304.72 %;净资产 124,994.06 万元,比期初 22,897.86 万元增长 445.88 %。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14%。
 (二)未来展望
2011 年度,公司将不断加强经营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形成的资金、品牌
优势,努力开拓国内生态环境建设市场;加快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使其早日产生经济效益;同时,公司将不断提升设计资质,
形成设计、施工、苗木、养护完整的产业链,全面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坚持“科技先导、研发先行、创新为本、服务人类”的理念,专注于生态环境建设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充分发挥
公司在生态修复和园林绿化两个领域施工和跨区域施工的优势,确保完成公司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实现公司业务的持续稳
定增长,使公司成为国内生态环境建设行业最强有力的竞争者之一。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水出具如下承诺:
“本人目前乃至将来不从事、亦促使本人控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不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贵公司及/或
贵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因国家法律修改或政策变动不
可避免地使本人及/或本人控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与贵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时,就该等构成
同业竞争之业务的受托管理(或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或收购,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在贵公司今后经营活动中,
本人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与贵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本人与贵公司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
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本人不要求或接受贵公司给予任何优于在一项
市场公平交易中的第三者给予的条件。若需要与该项交易具有关联关系的贵公司的股东及/或董事回避表决,本人将促成该等
关联股东及/或董事回避表决。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承担贵公司、贵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
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二)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水,自然人股东魏国锋、张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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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同时作为刘水的关联方的刘溪、刘情、刘长承诺,在刘水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刘溪、刘情、刘长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刘水离职后半年内,
刘溪、刘情、刘长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法人股东木胜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木胜股东尹岚、吴忠明、黄美芳承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 36 个月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陈阳春、杨锋源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周扬波、郑媛茹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4 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在上
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发行人法人股东深圳创新投、无锡力合、中国风投、山河装饰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刘水对承担公路苗圃被追缴所得税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水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作出承诺,“若深圳市铁汉公路苗圃场有限公司被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
求补缴上述 2008 年 1 月 1 日前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免缴或少缴的企业所得税,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深圳市铁汉公路
苗圃场有限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四)刘水对承担发行人被追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如有关社保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依法要求发行人补缴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基本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则刘水将无条件连带地全
额承担相关费用。
(五)自然人发起人自行承担整体变更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如若由于深圳市铁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由于留存收益折股导致国家税务主管部门
要求本人承担缴纳所得税税款的义务及/或税务处罚相关责任,或要求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
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本人应缴纳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保证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不因此遭受
任何损失。
(六)张衡自行承担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张衡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出具《声明、承诺与保证》,“如若由于本次股权转让导致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本人依据其制订的
相关标准承担缴纳所得税税款的义务及/或税务处罚相关责任,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本人应缴纳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
相关费用,保证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直接和间接损失”。
(七)深圳创新投关于未委托木胜投资持股的承诺

深圳创新投于 2010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致公司的《声明、承诺与保证》,“本公司
从未以任何方式委托深圳市木胜投资有限公司任何股东代为持有该公司任何出资”。
(八)、2011 年 3 月 18 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深圳市闯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状告刘水、铁汉生态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赔偿纠纷一案,受理文号为(2011)深福法民二初字第 1584 号。截至 2011 年 4 月 27 日,刘水及铁
汉生态未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等任何通知文件。若刘水或公司以后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刘
水及公司将积极应诉。同时刘水承诺:公司由于该案件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及赔偿由其个人全部承担,保证公司及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利益不会因该诉讼案件受到任何损害。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028.19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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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
                   已变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 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季度投入 末累计 投资进度                       本季度实        性是否发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资金投向       目(含 投资总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 (%)(3)=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态日期            效益
                   部分    额                        额(2)    (2)/(1)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增加工程项目配套资              13,000.                                        2014 年 03 月
                       否                 13,000.00     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否
金                                  00                                         29 日
广东梅县大坪镇苗圃              5,000.0                                        2015 年 03 月
                       否                  5,000.00     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否
基地建设项目                          0                                        29 日
                                18,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000.00     0.00    0.00   -             -             0.00   -         -
                                    0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0.00         0.00     0.00    0.00   0.00%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0.00         0.00     0.00    0.00   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0.00         0.00     0.00    0.00   -             -             0.00   -         -
                                18,000.
        合计                -             18,000.00     0.00    0.00   -             -             0.00   -         -
                                    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分别存放于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帐号为 7442510182600114617,存放募投项目“增加工程项
                       目配套资金”、“广东梅县大坪镇苗圃基地建设项目”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资金
                       40,034.43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帐号为 1818014170003881,存放募投项目 “其他与主营业
    用途及去向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资金 40,014.9 万元。
                       3、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帐号 102081512010006063,存放募投项目 “其他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资金 20,002.82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广东梅县大坪镇苗圃基地建设资金 222.04 万元;截止 2011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广东梅县大坪镇苗圃基地建设资金 696.17 万元。
      情况




                                                                                                                        6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
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