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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汉生态: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上半年跟踪报告2017-08-22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上半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铁汉生态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俊毅                 联系电话:0755-8275582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秀敏                 联系电话:0755-82755820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代表人均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次
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
                                       保荐代表人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公司有效地执行了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共进行1次现场核查;不定期与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公司进行沟通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披露文件是否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8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未发表非同意意见
 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关注事项                 不存在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持续督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建立了保荐业务工
 规                                    作底稿,记录、保管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年3月17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能很好的配合保荐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水,自然人股
东魏国锋、张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期限届
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是            不适用
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同时作为刘水的关联方的刘溪、刘情、刘
长承诺,在刘水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刘溪、刘情、刘长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刘水离职后半年内,刘溪、刘情、刘
长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公司法人股东木胜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         是            不适用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
木胜股东尹岚、吴忠明、黄美芳承诺,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后,在本人担任
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3.公司自然人股东陈阳春、杨锋源承诺:自发
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
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水关于避免同
                                            是   不适用
业竞争的承诺。
5.自然人发起人自行承担整体变更个人所得税
的承诺:如若由于深圳市铁汉园林绿化有限公
司以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
由于留存收益折股导致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
本人承担缴纳所得税税款的义务及/或税务处罚
                                            是   不适用
相关责任,或要求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本人将无条件全
额承担本人应缴纳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
相关费用,保证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水关于补缴住
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的承诺:如有关社保
主管部门在任何时候依法要求发行人补缴在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社会
保险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是   不适用
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
基本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则刘水将无条件连带
地全额承担相关费用, 保证发行人不因此遭受
任何损失。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水关于承担公
                                            是   不适用
路苗圃被追缴所得税的承诺:若深圳市铁汉公
路苗圃场有限公司被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补
缴上述2008年1月1日前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
策而免缴或少缴的企业所得税,本人将无条件
全额承担深圳市铁汉公路苗圃场有限公司应补
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8.刘水承诺: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券监
                                            是   不适用
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
9. 公司通过向李大海、陈子舟、史自锋、崔荣
峰、孟令军、张书、禹润平、刘金宝、姜乐
来、陈阳、侯晓飞、李维彬、杨志宏、众鑫仁
合等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星河园
林100%股权。
李大海、陈子舟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新增
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个月不得转
让,12个月届满后锁定期安排如下:自上市之
日起满12个月后,如标的公司实现2015年承诺
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可转让在本次发行中
取得的股份的25%;如标的公司实现2016年承诺
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在2016年年度审计报
告出具或完成业绩补偿后,可再转让在本次发
                                            是   不适用
行中取得的股份的30%;如标的公司实现2017年
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在2017年年度审
计报告出具或完成业绩补偿后,即可转让在本
次发行中取得的股份。
史自锋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
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12个月
届满后锁定期安排如下:自上市之日起满12个
月后,如标的公司实现2015年承诺净利润或完
成盈利补偿,可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份
的25%;如标的公司实现2016年承诺净利润或完
成盈利补偿,在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或完
成业绩补偿后,可再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
股份的25%;如标的公司实现2017年承诺净利润
或完成盈利补偿,在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
或完成业绩补偿后,即可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
得的股份。
崔荣峰、孟令军、张书、禹润平、刘金宝、姜
乐来、陈阳、侯晓飞、李维彬、杨志宏、众鑫
仁合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新增股份,自新
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个月
届满后锁定期安排如下:若标的公司各承诺年
度均实现承诺净利润或完成盈利补偿的,自股
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可转让在
本次发行中取得的股份的50%,自股份上市之日
起48个月后,可转让在本次发行中取得的全部
股份。
10.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深圳
                                                是             不适用
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所认
购的上述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不适用
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上半年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俊毅




     保荐代表人:

                     李秀敏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