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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汉生态:关于为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9-071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18]SCP42 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注

册额度有效期是 2 年。

     2、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反担保

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为

增强本次公司发行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偿债保障,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增公司”)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配套发行信用风险缓

释凭证,金额不超过 2 亿元,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

为此次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发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景观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铁汉生态旅游开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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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进行抵押,用于向深圳高新投提供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

长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3、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4 年 12 月 29 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3510-22

单元

       注册资本:885,210.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70,027.25        41.80%

  2       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77,043.79        20.00%

  3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132,236.81        14.94%

  4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97,728.03         11.04%

  5                 恒大集团有限公司                  84,189.37          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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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                  21,047.34         2.38%

   7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2,937.91          0.33%

                           合计                           885,210.50     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56,178.42                    1,346,952.97

负债总额                                  876,388.58                      227,335.6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7,000.00                    55,5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21,101.85                      125,968.49

净资产                                  1,179,789.84                    1,119,617.31

                          2018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2017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8,124.75                      150,517.45

利润总额                                  152,079.39                      110,942.95

净利润                                    114,357.56                       83,487.27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方: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景

 观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铁汉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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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4、担保金额: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所涉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 2 亿元及利息;

    5、担保期限:自本次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核准并发行之日起计算,至深圳高

新投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所提供的担保责任解除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42,956.57万元,占2018年

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45亿元的38.90%;公司对参股公

司的担保总额为57,158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62.45亿元的9.15%;公司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总额为129,000万元,占2018年

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2.45亿元的20.66%。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五十九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

反担保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发行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为增强本次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偿债保障,由中债增公司为

公司配套发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金额不超过两亿元,并由深圳高新投为《19 铁汉

生态 SCP001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事会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景观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铁汉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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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进行抵押,用于向深圳高新投提供反担保。本次

反担保是为了推动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的顺利进行,且是公司为自身债务的配套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进行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为提供反担保的事项

已履行相关的对外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反担保是为了推动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的顺利进行,且是公司为自身债

务的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进行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议案尚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提供的资料,认为:公司为该事项提供反担保已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为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

供反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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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 2019 年度

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反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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