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汉生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反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19-04-2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
反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铁汉生态”)的持续督导
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铁汉生态
为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反担保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的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
[2018]SCP42 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注册额度
有效期是 2 年。
(二)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
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为增强本次公司发行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偿债保障,由中
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债增公司”)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
配套发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金额不超过 2 亿元,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深圳高新投”)为此次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的发行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景观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东莞市铁汉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进行抵押,用于向深圳高新
投提供反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与上述担保及反担保相关的所有法律文
件。
(三)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1994 年 12 月 29 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
3510-22 单元
注册资本:885,210.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70,027.25 41.80%
2 深圳远致富海三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77,043.79 20.00%
3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132,236.81 14.94%
4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97,728.03 11.04%
5 恒大集团有限公司 84,189.37 9.51%
6 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 21,047.34 2.38%
7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 2,937.91 0.33%
合计 885,210.50 100.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56,178.42 1,346,952.97
负债总额 876,388.58 227,335.6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7,000.00 55,5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21,101.85 125,968.49
净资产 1,179,789.84 1,119,617.31
2018 年度(未经审计) 2017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8,124.75 150,517.45
利润总额 152,079.39 110,942.95
净利润 114,357.56 83,487.27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方: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金额: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所涉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不超过 2 亿元及利
息;
5、担保期限:自本次公司超短期融资券获得核准并发行之日起计算,至深
圳高新投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所提供的担保责任解除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242,956.57 万
元,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2.45 亿元的
38.90%;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57,158 万元,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2.45 亿元的 9.15%;公司对其他外部单位的
担保总额为 129,000 万元,占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62.45 亿元的 20.66%。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五十九次会议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套信用风险缓释
凭证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发行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为增强本次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偿债保障,
由中债增公司为公司配套发行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并由深圳高新投为《19 铁汉
生态 SCP001 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董
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铁汉生态景观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铁
汉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进行抵押,用于向深圳高新投提供反担
保。本次反担保是为了推动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的顺利进行,且是公司为自身
债务的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进行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为提供
反担保的事项已履行相关的对外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反担保是为了推动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的顺利进行,且是公司为自身
债务的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进行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议案尚需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提供的资料,认为:公司为该事项提供反担保已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为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凭
证提供反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为 2019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配套信用风险缓释凭证提供反担保事项
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子韵 袁科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