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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汉生态:关于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桥圩“温暖小镇”PPP项目的合同公告2019-10-17  

						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9-127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桥圩“温暖小镇”PPP项目的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贵港市港南区桥圩“温暖小镇”PPP项目PPP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将占用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资金,且存在不能按合同获得预期收益

回报的风险。

    2、本工程工期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

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

    3、本项目总投资约78,689万元,项目总投资最终以经审计的竣工决算

为准,存在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风险。

    一、合同中标概况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铁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建设”)、

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唐山规划院”)组成的联合体(联

合体以下简称“乙方”)为“贵港市港南区桥圩‘温暖小镇’PPP项目”的

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桥圩“温暖小镇”PPP项目的中标

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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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与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人”)、铁汉建设、唐山规划院签署的《贵港市港南区桥圩“温暖

小镇”PPP项目PPP合同》。

    三、工程发包人情况介绍

    1、该项目发包人为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人民政府,地址:贵港市港南

区桥圩镇沿江路 19 号;负责人:梁焕治;主要职能:学习、宣传和执行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加强党的农

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以及青年、妇女、民兵等组织的建设;执行本

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区以上各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做好辖区内

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

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等职能。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发包人未发生类似业务。

    3、发包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贵港市港南区桥圩“温暖小镇”PPP 项目。

    2、工程地点:广西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

    3、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基础设施类项目、产业服务类项目和生态宜居

类项目,具体建设工程如下:

    (1)基础设施类项目:桥圩镇旧城环境风貌提升工程;垃圾压缩转运

站工程;贵港市港南区桥圩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桥圩镇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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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管网建设工程(六);桥圩镇自来水厂备用水源线工程;智慧基础设施

建设。

    (2)产业服务类项目:港南区桥圩镇工贸科技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

目(一期);羽绒博览科创中心;羽绒交易中心;农医综合体(富硒农业)。

    (3)生态宜居类项目:桥圩镇猪奀江生态景观提升工程;美丽乡村项

目;桥圩养老中心、文化馆、湿地公园;港南区桥圩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安

置区体育休闲广场(一期)。

    4、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78,689万元。

    5、回报机制:在运营期内,乙方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获得的使

用者付费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可行性缺口补助资金为可用性付费与

运营维护费之和再减去使用者付费。

    6、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

年。

    7、工程进度付款:运营期内,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可

行性缺口补助资金的日期为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算满半年的日期。以第一

个付费日为准,此后每半年付费一次,乙方应在付费日前三十(30)个工

作日内,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书面提交“付款申请书”及相应金额的合法

票据,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对付费金额无异议的,应于收到乙方向其递交“付

款申请书”后的三十(30)日内向乙方进行付款。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项目总投资约为78,689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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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49亿元的10.15%。本项目为PPP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

运营维护期13年。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主要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

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

   3、合同履行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合同对

发包人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贵港市港南区桥圩“温暖小镇”PPP 项目 PPP 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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