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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川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2018-01-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纳川股份
股票代码:300198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月清
通讯地址:福建省惠安县东桥镇燎原村莲塘 430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8 年 1 月 12 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纳川管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纳川股份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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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2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6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
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月清
      公司、纳川股份               指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转让方                       指 张晓樱
      受让方                       指 陈月清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陈月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
                                              得张晓樱持有的纳川股份
                                              53,331,000 股股份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张晓樱与陈月清签订的《股份转
                                         让协议》
      标的股份                      指 陈月清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张
                                           晓樱持有的纳川股份
                                           53,331,000 股股份;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元                            指    人民币元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陈月清,女,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交易仅为张晓樱女士个人财产处置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陈月清通过本次交易,将直接持有纳川股份 53,331,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17%。
             二、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
       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公司 53,331,000
       股股份,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可能,并
       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纳川股份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陈月清持有纳川股份 53,331,000 股股
       份,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 1,031,548,540 股的 5.1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48,571,28
               合计持有股份                             14.40%      95,240,280          9.23%
                                            0

张晓樱                                  148,571,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40%      95,240,280          9.23%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0             0         53,331,000          5.17%

陈月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53,331,000          5.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2018 年 1 月 10 日,张晓樱女士与陈月清女士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张晓樱女士将其持有的纳川股份 53,331,000 股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以 5.60 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
         转让的方式转让给陈月清女士。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当事人
               转让方(下称甲方):张晓樱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 999-27 号
               受让方(下称乙方):陈月清
               通讯地址:福建省惠安县东桥镇燎原村莲塘 430 号
               (二)、转让标的
                 甲方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纳川股份 53,331,000 股股
             份给乙方,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17%。
               (三)、协议对价
                    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5.60 元/股,标的股份的
             合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98,653,600 元(贰亿玖仟捌佰陆拾伍万
             叁仟陆佰元整)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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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付款安排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
      民币 4000 万元整;
      (2) 剩余转让款,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付清。
      (3)乙方迟延付款的,每迟延一日应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
      (五)、股票交割及费用承担
      (1)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根据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政策规
定,办理股票转让申请确认及交割的相关事宜。
      (2)本次股份转让的费用及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及交
易所规定各自承担。
      (六)、协议签订时间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 2018 年 1 月 10 日签署。
      (七)、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成立并生效。
      (八)、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变更或修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
作出。
      (2)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备
同等法律效力。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
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月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
份,转让方张晓樱女士持有本公司 148,571,280 股股份,占目前公
司股份总数 1,031,548,540 股的 14.403%,其中 74,649,999 股质押
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245%,占
公司总股本的 7.237%。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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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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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份转让协议
3、专业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如有)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纳川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电话:0595-87770399
3、联系人:罗靖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月清
                                            日期:2018 年 1 月 12 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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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纳川股份                 股票代码          3001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陈月清                   信息披露义务人    福建省惠安县东桥镇燎原村
称                                              注册地            莲塘 430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53,331,000 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5.17%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              否 ■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是 □ 否□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月清

                                                            日期:2018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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