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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川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8-07-03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3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7-157),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晓樱女士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六

  个月内,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3,470,33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00%,且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

  方式的,将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7),2018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

  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创业板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张晓樱女士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

  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张晓

  樱女士累计减持 53,331,0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股)              (%)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


 张晓樱        协议转让          2018年1月10日      5.60         53,331,000            5.17

                             合计                                53,331,000            5.1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

                                                  股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8,571,280       14.40%        95,240,280            9.23%
张晓樱       其中:无限售         148,571,280      14.40%        95,240,280            9.23%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张晓樱女士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张晓樱女士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3,470,339 股,截至本公告日,实际累计减持了 53,331,000 股,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完毕后张晓樱女士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4、张晓樱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张晓樱《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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