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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川股份: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05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31,548,54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2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13 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

     咨询联系人:姚俊宾

     咨询电话:0595-87770616

     传真电话:0595-87962111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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