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7-05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 2018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31,548,54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7 月 12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7 月 13 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
咨询联系人:姚俊宾
咨询电话:0595-87770616
传真电话:0595-87962111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五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