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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川股份:关于公司参股基金转让部分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2019-07-02  

						                                   关于公司参股基金转让部分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6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股基金转让部分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参股基金泉州市启源纳川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启源纳川”)拟将持有的占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

恒电源”“标的公司”)总股本 2.63%的股份转让给共青城鸿天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以下简称“共青城鸿天”)、共青城名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共青城名华”)、江苏疌泉绿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以下简

称“江苏疌泉”)。

     2、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人民币 40.5 亿元。

     一、交易概述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纳川股份”)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

立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2017 年 5 月 16 日,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完

成注册登记,名称为泉州市启源纳川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启源纳川拟将持有的占星恒电源总股本 2.63%的股份以标的公司总估值

40.5 亿元的价格(即本次股份转让款的价格计算方式为 40.5 亿元*2.63%)出让

给共青城鸿天、共青城名华、江苏疌泉。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人民币 40.5 亿元左右,具体在评估机

构针对标的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以双方协商的估值为准。

     本次股权转让之后,启源纳川还持有星恒电源的 35.746%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共青城鸿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股基金转让部分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国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8L8BG71

     成立日期:2019 年 05 月 17 日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共青城鸿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共青城名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戴君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8J6JC9W

     成立日期:2019 年 04 月 15 日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共青城名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江苏疌泉绿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兴投(平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MA1XPGEP2A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28 日

     住所:宜兴环科园绿园路 501 号环保科技大厦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江苏疌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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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5643006XA

       法定代表人:冯笑

       住所: 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金沙江路 181 号

       注册资本:262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18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锂电池、动力电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星恒电源自 2003 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动力锂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

在国内率先实现了电池的二次寿命和梯次利用,其主要瞄准新能源汽车和轻型车

市场。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星恒电源自 2014 年起开始布局切入,其具有极高性

价比优势的超级锰酸锂产品使其快速成为国内众多新能源物流车制造商的第一

供应商。星恒电源未来将以新一代更高性价比的产品快速打开新能源乘用车市场

并站稳脚跟。在轻型电动车领域,星恒电源精耕细作了 15 年,已经为全球超过

500 万终端客户提供电池和服务,稳居国内电动两轮车市场占有率第一,同时在

欧洲长期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在欧洲电动两轮车市场占有率第二。

       2、本次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1       泉州市启源纳川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376

  2                       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4.198

  3                       江苏靖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731

  4                苏州袍泽企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775

  5                  苏州晟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720

  6                       德清华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306

  7            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728

  8                湖州赟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321

  9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0.741

  10            厦门赛富金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741

  11               南京赛富衡准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0.74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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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黄山赛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0.988

  13            宁波丰鼎优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

  14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75

  15                      苏州银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410

  16                  亚投银欣(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938

  17               盐城融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38

  18                                  陈志江                                        6.667

  19                                      龚剑                                      0.628

  20                                      李泓                                      0.078

                                   合计                                              100

       3、标的公司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1,017,645,295.65            1,435,539,026.35        2,130,716,031.38
       营业成本                767,099,191.24        1,060,899,683.04        1,760,610,479.95
       营业利润                124,109,668.47          232,735,293.20          191,592,959.64
        净利润                 104,013,817.58          201,581,786.25          197,024,357.03
       负债总额                509,190,276.65          607,109,852.27        2,283,152,592.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249,937,709.87            1,549,439,071.74        3,396,769,996.87

       标的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数据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2017 年度财务数据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财务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甲方(买方):共青城鸿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卖方):泉州市启源纳川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标的公司”):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价格

       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 100%股份的估值为人民币 40.5 亿元。双方同意以该等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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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为作价依据,由甲方以现金方式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股份,目标股份作价为

人民币 6,499,995.51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421,257 股股份

(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0.16%)。

     2、股份转让价款支付

     各方同意,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甲方收到乙方向甲方发出的付

款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目标股份转让价款

的 100%。

     3、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3.1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纠纷,各方可协商解决。该等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

开始。如在该通知发出之日后三十(30)日内争议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4、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各方公章之日生效。


     (二)

     甲方(买方):共青城名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卖方):泉州市启源纳川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标的公司”):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价格

     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 100%股份的估值为人民币 40.5 亿元。双方同意以该等

估值为作价依据,由甲方以现金方式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股份,目标股份作价为

人民币 5,999,986.36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388,852 股股份

(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0.15%)。

     2、股份转让价款支付

     各方同意,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甲方收到乙方向甲方发出的付

款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目标股份转让价款

的 100%。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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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3.1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纠纷,各方可协商解决。该等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

开始。如在该通知发出之日后三十(30)日内争议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4、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各方公章之日生效。


     (三)

     甲方(买方):江苏疌泉绿色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乙方(卖方):泉州市启源纳川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标的公司”):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股权转让价格

     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 100%股份的估值为人民币 40.5 亿元。双方同意以该等

估值为作价依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以现金方式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股份,

目标股份作价为人民币 93,999,992.04 元(人民币大写:玖仟叁佰玖拾玖万玖仟
玖佰玖拾贰元零肆分)。本次交易交割后,甲方持有目标公司 6,092,028 股股份

(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2.32%)。

     2、股份转让价款支付

     各方同意,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本协议所约定的本次交易的先决条

件均被满足或被书面豁免的前提下(为此目的,除非相关先决条件被甲方书面豁

免,启源纳川以及目标公司应向甲方提交关于该等先决条件已被满足并符合甲方

要求的所有书面证明文件),于先决条件均被甲方认可获得满足或被甲方书面豁

免之日起的五(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款期限”),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支付

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

     3、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3.1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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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纠纷,各方可协商解决。该等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

开始。如在该通知发出之日后三十(30)日内争议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

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在仲裁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各方同意选用简易程序进行

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拘束力。

     4、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并

加盖各方公章之日生效。

     五、前次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参股基金转让部分星恒电源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启源纳川与宁波丰鼎优

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有限公司、湖州赟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盐城融盈新能源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亚投银欣(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银晟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赛富金钻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南京赛富衡准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黄山赛富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

(有限合伙)、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完成了

相关股权交割手续,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款项交易等手续已全部完成。以上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上的相关公告。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参股基金启源纳川持有星恒电源的股权比例降低为

35.746%,仍为星恒电源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后,星恒电源的股权结构将

得到优化,有利于提升星恒电源的治理水平。本次股份转让,是公司积极推动星

恒电源以独立 IPO 或资产并购的方式实现资产证券化的重要举措,是星恒电源积

极开展资本运作的重要一步。公司参股基金启源纳川本次转让将获得股份转让款

106,499,973.91 元,用于偿还中融信托的贷款本息,偿还后降低启源纳川的资

产负债率并大幅降低财务费用,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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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七月二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