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0-04-02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聚乙烯(简称 PE)等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
的影响较大。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
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
康持续运行,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期货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聚乙烯(简称 PE)
原材料。
2、拟投入资金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
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3、期限及授权:鉴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合同。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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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 PE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
来的风险为目的,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
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 PE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
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
险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是有利的。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
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
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
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
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关风险。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行为;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
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套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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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的拟定应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比例和止盈止损
点位等;持仓过程中,应与期货经纪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期货账户资金
风险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公司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
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保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
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保头寸时出现现金流动性风险。
3、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公
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 规定对各个环节
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
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计划合理选择期货保值月份: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
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七、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相关聚乙烯套期保值业务,有
利于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提升
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聚乙烯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资金(保证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2、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套期保值工具以规避现货交易中
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锁定生产成本,并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同意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对上述事项履行监督职责。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聚乙烯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
展该项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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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公司同时制定《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
措施,开展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原材料聚乙烯
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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