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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宇药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17-08-1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易莹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杰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曾少强、      是                    不适用
曾少彬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曾少强、
                                           是     不适用
曾少彬出具的承担补缴税款的承诺。
3.实际控制人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出具
的确保翰宇生物转让翰宇生物医药园房地       是     不适用
产给公司的承诺。
4.实际控制人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出具
的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和       是     不适用
业绩承诺。
5.张有平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张有平、凤凰财富和惠旭财智出具的关于成     是     不适用
纪药业相关人员安排的承诺。
6.控股股东曾少贵和曾少强、高管袁建成、
杨春海、朱宁出具的增持股份及在增持完成
                                           是     不适用
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的承诺。
7.控股股东曾少强和曾少强、高管袁建成出
具的增持股份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      是     不适用
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的承诺。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曾少强和
                                           是     不适用
曾少彬先生出具的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少贵、曾
少强和曾少彬、广发资管、红土创新、嘉兴
会凌、国药圣礼、智越投资及其穿透后的投     是     不适用
资者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出具的承诺。
10.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限制性股票
贷款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     是     不适用
担保。
1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PINXIANG YU 、
陶安进、SANYOU CHEN、杨俊、魏红、
刘剑、袁建成、朱文丰;监事杨春海、朱宁;   是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少贵、曾少强、曾少彬关
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不适用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易   莹




                                                  年     月    日
                          沈   杰




保荐机构:                                        年     月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