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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宇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7-087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17年10
月20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
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董事曾少贵、曾少强、 袁
建成、朱文丰现场出席,公司董事王菊芳、曹叠云、李瑶采用电话会议方式出席。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少贵主持,监事杨春海列席了本次会议。至表决截止时间,
共有7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电话传真等方式参与会议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以及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期披露的《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根据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
运营资金,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
度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暂定为三年。在上述授信额
度内,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均可共享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批复以银行实
际审批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曾少贵先生(或其
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根据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
运营资金,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
度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暂定为三年。最终批复以银
行实际审批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曾少贵先生(或其
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
运营资金,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伍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暂定为三年。在上
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均可共享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批复
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
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曾少贵先生(或其
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翰宇创新产业大楼项目是公司在龙华区投资建设的慢病管理产业研发基地,项
目建成后,将使公司在未来慢病管理行业发展的黄金时期中获得更多市场机会,有
利于公司战略规划的实现,符合公司高速发展的需求。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推进,翰宇创新产业大楼项目正在积极进行中。为满
足公司快速发展的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
不超过4.6亿元人民币的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用于翰宇创新产业大楼项目建设。公司
以其拥有的粤(2015)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65262号土地使用权和将形成的在建工程
为本次贷款抵押物,贷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实际融资情况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曾少贵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的一切
贷款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深圳翰宇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的公告》、《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