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3-16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2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7年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
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18年与关联人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如下:公司拟在2018年度向深圳市广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
购买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燃料油;拟向关联企业深圳市广安石油化工有限
公司承租生产经营场所,包括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37号翰宇生物医药园部分厂
房、办公楼,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松坪山水木路1号部分公寓等,租金总额不超过
1,500万元。2017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19.23万元和
1,056.41万元。
2018年3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向关联企业购买燃料油的议案》,关联董事曾少贵先生、
曾少强先生回避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向关联
企业租赁房屋的议案》,关联董事曾少贵先生、曾少强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披
关联交 合同签订
关联交 关联交 露日已 上年发生
关联人 易定价 金额或预
易类别 易内容 发生金 金额
原则 计金额
额
向关联 深圳市广安
采购柴 参照市
人采购 石油化工有 50 0.00 19.23
油 场价
商品 限公司
深圳市广安
向关联 租赁房 参照市
石油化工有 1,500 175.10 1,056.41
人租赁 屋 场价
限公司
(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关联 关联 实际发生 披露日
实际发生 预计 额与预计
交易 关联人 交易 额占同类 期及索
金额 金额 金额差异
类别 内容 业务比例 引
(%)
(%)
深圳市
向关
广安石
联人 采购
油化工 19.23 100 0.22% 80.77% 2017-041
采购 柴油
有限公
商品
司
深圳市
向关 广安石
租赁
联人 油化工 1,056.41 1,200 100.00% 11.97% 2017-041
房屋
租赁 有限公
司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深圳市广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石化”)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曾少贵先生和曾少强先生控制的企业,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住所:深圳市宝安
区新安街道龙井二路一栋大楼一层;法定代表人:曾少强;注册资本:200万元;实
收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石油化工产品的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和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兴办实业,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广安石化目前从事的具体业务为:从事燃料油、汽车润滑油的国内贸易。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广安石化2017年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广安石化 3,258 50 1,263 597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
能够履行合同约定,不会给本公司带来坏帐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其中,燃料油
的结算单价以关联企业在同期向市场独立第三方出售同品质燃料油的价格执行;房
屋租赁以政府部门市场指导价作为租金的定价参考,租金价格参照政府部门公布的
南山区房屋租赁指导租金表。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
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此部分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联人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
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同时,上述关联交易
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
需,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将根据市
场化原则进行,程序合理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翰宇药业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8年日常关
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