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的公告2018-06-11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2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486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52%;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拟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6月13日。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近日取得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翰宇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草案)》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激
励计划。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翰
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认为《激励计划(草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17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翰宇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变
更后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变更后的
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017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翰
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认为变更后的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位,公示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3 月 9 日,截至 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进行核查并发表
了审核意见。
4、2017 年 3 月 22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圳翰
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
5、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17 年 6 月 12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完成的公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7 年 3 月 24 日,首次授予价格 9.04 元,
授予登记共 56 人,授予登记股份 1,635 万股。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6 月 13 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18,342,540 股变更为 934,692,540 股。
7、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成就的议案》
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
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和 48 个月,均自完成授予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
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完成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完成
30%
限售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完成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完成
25%
限售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 自完成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完成
25%
限售期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 自完成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完成
20%
限售期 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55 人,可申
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86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5200%。
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陈一平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按照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 15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审议进展及时启动回购及注销程序。
获授的限制性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 尚未符合解除限
序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可解除限售数量 售条件的限制性
号
(万股) (万股) 股票数量(万股)
1 袁建成 董事、总裁 180 54 126
2 陶安进 副总裁 60 18 42
3 YU PINXIANG 副总裁 60 18 42
4 CHEN SANYOU 副总裁 60 18 42
5 杨俊 副总裁 60 18 42
6 魏红 财务总监 60 18 42
董事、董事会秘
7 朱文丰 60 18 42
书、副总裁
8 刘剑 副总裁 60 18 42
其他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7 人) 1,020 306 714
合计(55 人) 1,620 486 1134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拟上市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拟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6 月 13 日。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75,273,201 40.15% -4,860,000 370,413,201 39.63%
高管锁定股 330,597,023 35.37% - 330,597,023 35.37%
首发后限售股 28,326,178 3.03% - 28,326,178 3.03%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350,000 1.75% -4,860,000 11,490,000* 1.2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9,419,339 59.85% 4,860,000 564,279,339 60.37%
三、总股本 934,692,540 100.00% - 934,692,540 100.00%
*注:包含已离职激励对象尚未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