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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宇药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19-08-02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9-086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审批程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
并于 4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
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
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8 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公司股份,
拟在未来择机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2019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 2,154,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实施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截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收市,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 27,052,76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04%,最高成交价 11.60 元/股,最低成交价 9.00 元/股,
累计支付总金额 280,663,895.83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
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应遵守敏感期范围的要求,即在下列期间
内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9,440 万股的 25% 。
    3、公司将根据后续回购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