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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2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3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以电话或口头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1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经监事会推举由监事李向东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认为: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

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能确保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

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

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选举李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李向东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提升管理

水平,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11 日
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李向东 先生:汉族,出生于 1972 年 06 月,中国国籍。1996 年 7 月毕业于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01 年 2 月进入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部工
作至今,现任公司安全环保部总监。

    李向东先生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