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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盟新材: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01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高盟新材”、“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
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 年 12 月 14 日。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98.8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30%。
       3、授予价格:3.59 元/股。
       4、授予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83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缴款过程中,4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份额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份额,共 1.2 万股,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
授予激励对象 83 名,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598.8 万股。除上述事项外,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的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日公司股
                                     票数量(万股)
                                                          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何宇飞       董事长               70            11.69%         0.27%
 2       王子平   副董事长、总经理         70            11.69%         0.27%
 3       严海龙       副总经理             13            2.17%          0.05%
 4        沈峰        副总经理             13            2.17%          0.05%
 5       于钦亮       副总经理             30            5.01%          0.11%
                    副总经理、财务总
 6       史向前                             26            4.34%          0.10%
                    监、董事会秘书
 7        张洋            董事              13            2.17%          0.05%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363.8          60.76%         1.40%
          员(76 人)
                  合计                     598.8         100.00%         2.30%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原则回购注
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
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30%
                          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大信验字[2018]第 3-00016 号),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20 日止新增
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8 年 12 月 20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988,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496,92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251,271.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1,245,648.99 元。其中新增
    注册资本人民币 5,988,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5,257,648.99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0,651,171.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260,651,171.00 元,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23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新增股本
    5,988,000.00 股,尚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截至
    2018 年 12 月 20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639,171.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266,639,171.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0 日。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7,452,804      22.04%              5,988,000         63,440,804      23.7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03,198,367      77.96%                                203,198,367     76.21%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203,198,367      77.96%                                203,198,367     76.21%

      总计           260,651,171      100.00%             5,988,000         266,639,171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60,651,171 股增加至
    266,639,171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授予前后持股变动如下:

                                   授予前                                     授予后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高金技术产业集
                      62,139,600              23.84%                62,139,600            23.30%
  团有限公司
     熊海涛                0                     0                      0                    0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266,639,171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 0.16 元/股。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前 6 个月
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