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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8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 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
并由专人送达。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由监事会主席李向东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发表专项核查意见为: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634.7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6,273.93
万元,增幅为 19.06%;实现营业利润 10,795.5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801.80
万元,增幅为 116.18%;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68.12 万元,与上
年相比增加 4,035.77 万元,增幅为 93.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公司的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62,680,017.6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盈 余 公 积金 6,268,001.76 元 , 加 上 年初 未 分 配利 润
52,173,498.23 元,减去本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 52,130,234.20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6,455,279.90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 144,056,800.17 元。
    公司拟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6,663.9171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55,994,225.91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
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18 年度
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公允、
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本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
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森塑胶”)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12,441.82 万元,较 2018 年度承诺净利润数 10,000 万元多出 2,441.82
万元,完成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 124.42%。华森塑胶 2018 年度净利润实现数达
到了承诺净利润数,不需要向公司支付利润补偿。
    《关于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独
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财务顾问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出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设 3
名监事,其中职工监事 3 名。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三位职工监事李向东先
生、赫长生先生、许艺强先生(三位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三位职工监
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
三位职工监事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
附件: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李向东 先生:汉族,出生于 1972 年 06 月,中国国籍。1996 年 7 月毕业于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01 年 2 月进入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备
部工作至今,现任公司设备工程总监。
    李向东先生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赫长生 先生:汉族,出生于 1977 年 2 月,中国国籍。2004 年 7 月毕业于
华中科技大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2004 年进入北京高盟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工作至今,现任公司包装材料事业部技术总监。
    赫长生先生目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许艺强 先生:汉族,出生于 1980 年 12 月,中国国籍,高级会计师。2003
年 7 月毕业于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2005 年进入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至今,现任审计部经理。
    许艺强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 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