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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伦哲:关于与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签署战略框架协议意向书的公告2017-11-09  

						 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17-103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签署战略框架协议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双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式,合作的具体细

节及具体金额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因此最终合作能否达成以

及相关合作条款是否与该意向协议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2、本次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意向书》对公司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

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出现签订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不达预期

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应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邀请,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携代表团自2017年11月8日起对

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根据访问议程安排,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海伦哲”)与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在人民大会堂参加了签约仪

式,公司总经理尹亚平与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总裁约翰加里森作为双方企业代表出

席,并签署了《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框架协
议意向书》(以下简称“战略框架协议意向书”、“意向书”)。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是美国特雷克斯公司(Terex Corporation)的分支机构,

后者是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财富500强公司之一,总部设于美国康涅狄格州西港。特雷克

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成立于70多年前,是公用电力行业绝缘设备高空设备、综合埋杆作业车

和旋挖钻机的领先供应商。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在美国南达科他州水城工厂雇有

1,500名员工,为美国和全球电气市场制造相关产品并提供服务和支持。

    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Terex Utilities,Inc.(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

    2、成立时间: 1945年

    3、公司地址:500 Oakwood Road, Watertown, South Dakota(美国南达科他州水城橡

木路500号)

    4、与公司的关系:海伦哲自2009年起成为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的合作伙伴,并

自2015年起成为其在中国的唯一经销商。

    (三)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及备案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本协议签订无须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根据《公司章

程》及相关规定,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

明确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与海伦哲希望通过订立本战略框架协议意向书来继续

扩展关系,且根据本意向书,海伦哲表明其有意在五年内与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合作

生产5,000台高空作业车,销售额约50亿元人民币。
    鉴于此,为进一步发展缔约双方之间的关系,双方同意订立本战略框架协议意向书如下:

    1、扩大中国市场。缔约双方同意合作开发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相关产品在中国

的市场。缔约双方将合作确定潜在客户、扩大相关产品的销售和租赁、扩展相关产品的使用

范围以进入新的市场,并对潜在客户进行电力线路工人安全实践方面的教育。

    2、购买相关产品。缔约双方将订立协议,在五年内海伦哲与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

司合作生产5,000台高空作业车,销售额约50亿元人民币。

    3、无法律约束力。本战略框架协议意向书的签署仅代表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及

海伦哲对本文标的事项的当前意向,不构成具有约束力之协议。只有缔约双方之间订立最终

购买协议时,才会产生具有约束力的协议。除非签署最终购买协议,否则任一方无须对其于

本文所表达的意向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本意向书中的义务是非排他性的。

    4、其他。本意向书阐明了缔约双方对本文标的事项的全部理解,并取代与此相关的所

有先前和同期相反的理解。本意向书仅可通过双方正式授权人员签署书面文书的方式进行修

订、修改或加以取代。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首先,缔约双方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根据国际高空作业车市场的变化情况经过长

期慎重的研究论证达成此合作意向,并在中国国务院副总理汪洋、美国商务部长威尔伯罗

斯的见证下签署本战略框架协议意向书,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号召力和品牌影响

力,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战略意义重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其次,本次战略框架协议意向书的签署符合《中国制造2025》的政策方向,符合公司的

战略发展需要,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

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开展业务合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此次与特雷克斯公共事

业设备公司的合作领域,为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领域,不涉及公司经营转型,有助于提升公
司在高空作业车市场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使公司经营业务持续健康发

展。

       2、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不构成重

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3、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旨在表达各方初步的合作意向及合作方式,合作的具体细

节及具体金额尚需各方进一步协商,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因此最终合作能否达成以

及相关合作条款是否与该意向协议一致,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2、最近三年披露战略合作协议的情况


序号           最近三年披露的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情况


  1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     2016年10月11日         正在履行中

                     议的公告》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

况;经公司问询,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杨娅女士没有

减持意向,另一持股5%以上股东MEI TUNG (CHINA) LIMITED不确定是否有减持意向,如

有,将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1、 特雷克斯公共事业设备公司与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框架协议意向

书》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九日